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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丰台区林木种苗管理单位介绍

 

丰台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为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林木种苗具体工作由丰台区林业工作站承担,目前开展的林木种苗工作如下:

1、负责全区林木种苗执法管理:我区种苗工作现有2项行政许可,初步确定需要对24 种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是负责监督林木种苗法律、法规的施行,对违反《种子法》或《实施办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指导全区的种苗执法工作;二是拟定林木种苗执法、市场和质量监督等管理办法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三是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政管理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和标签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四是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五是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六是负责全区林木种苗执法和种子质量检验队伍的建设,做好执法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资格培训工作。

2、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

一是负责编制本区林木种苗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与管理及林木种苗生产、调剂、储备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林木种苗智力引进、种苗设施、设备的引进和技术交流与合作;四是负责全区主要林木品种的审(认)定申报、推广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全区林木品种的引、选、育、繁及林木种苗有关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六是指导林木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工作,指导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七是组织开展全区林木种苗行业的评比表彰、宣传工作;八是负责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利用工作;九是负责林木种苗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定期发布林木种苗生产动态和供求信息。

3、负责全区林木种苗工程管理

一是指导、监督、检查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与计划部门共同组织种苗工程验收工作;二是负责组织林木种苗工程建设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的总结及优质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和宣传工作。

4、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

一是承担本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检验任务;二是承担本区林木种子、苗木检验的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及林木种苗技术研究;三是承担其他委托检验。

5、林木种苗科技工作

一是要加强乡土树种的良种示范推广,提高我区造林良种使用率;二是要规范育苗生产和管理,建立苗圃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是要加强种苗科技项目的总结验收和成果鉴定,加大良种及其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四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清查工作,为建立良种基地提供材料来源;五是要加强新技术培训,提高种苗管理和生产者的素质;六是应加强科研、生产和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2008年梳理结果另有25项其它法定职责和25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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